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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20150508 老王的医保该咋转

焦点访谈时间:2015-05-08来源:央视网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有了医疗保险之后,人们感觉看病有保障了。但是,因为各地医保政策并不一致,而且有时候同一个省不同城市之间也不一样,所以,人们在参保或者报销的时候,可能就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麻烦。

近一年来,山东的王先生一家遇到了一件烦心事。2014年,王先生办理了退休手续,可医疗保险却始终办不下来,看病吃药只能自费,这一着急,老毛病就犯了。

王先生1975年在济南市某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到2009年,王先生社保的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已经连续累计达到30年。此时,按照济南市社保政 策,缴费满30年就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养老以及医疗保险。2009年,女儿把他从济南接到青岛生活。王先生不愿意坐享其成,就在青岛找到一份打工的工作,青 岛这家公司不错,还给王先生在青岛交纳了近6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因为一个人不能同时有两个账户,所以王先生济南的账户就暂停了。

2014年,王先生到了退休的年龄,因为户口在济南,也是老济南人,所以女儿回济南给他办理退休手续,把在青岛缴纳的6年社保合并到济南账户 里,累计缴费达到了36年。退休办得很顺利,王先生拿到了养老金,可没想到医疗保险待遇却说什么也办不下来,问题就出在青岛交的这6年上。王先生女儿说: “他说你父亲从外地,在青岛有转入资金转过来的话,就属于是异地转入人员,让我爸补交实际交费10年,让再补交3.4万元。如果说没有青岛这一块的话,就 可以给他办这个手续了。”

记者在《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中,找到这样一条规定:“2010年7月1日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由异地转入我市的参保人员, 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在我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分析这条政策,设立的初衷应该是针对外地到济南打工或生活的人,可王先生本来就是老济南人,而且政 策是2010年出台的,王先生2009年就去了青岛,怎么也要被挡在门槛之外呢?记者陪同王女士到济南市医保办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政策就是这么定的, 我就是执行政策的。”

社保局只是执行政策,制定政策是济南市人社局。人社局在济南市政府大楼内办公,王女士几次在电话里请求进去面谈,人社局工作人员只是在电话里做了接待:“我们解决的办法,就是严格按照文件走。”

济南市集中了山东省的优质医疗资源,为了防止外来人口、周边县市退休人员大量涌入济南,设置这样一个政策门槛,从抵抗医保资金风险的角度来考 虑,是合理的。但是,王先生的情况有他的特殊性,本来就是济南人,也在济南累计和视同缴费达到了30年,无非在青岛工作6年,现在回到济南,还要再补交 10年医保费用,这样做,对王先生也不公平。可是,几乎跑遍了济南所有的部门,无论是政策执行部门还是制定政策的部门,都是一句话,按政策办。

实在没辙了,王女士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不要青岛这6年行不行呢?工作人员电话说:“主要当时从济南有转出。”不要青岛这6年也不行,因为当初王先生的账户有过转出,只要有转出,就被视同为流动人员,就要按政策办。这一条政策,等于说把王先生的30年缴费都否定了。

王先生的心脏病每月都要有1000多元的药费支出,现在,王先生在济南办了退休,不可能在济南养老,再到青岛去医疗,实在没有办法,担心父亲再着急犯病,王女士补交了3.4万元。

带着最后的希望,王女士来到山东省社保局反映情况。几天后,王女士得到山东省社保局的电话回复:“原来也是济南市的老职工,10年也不能按新 (政策)去对待,有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具体情况还要看济南市怎么说。”又过了几天,王女士得到济南方面的回复,仍然是那句话:按政策办。

济南的医保部门认为自已的规定没错;而老王的境遇的确值得同情。这个个案其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政策法规在执行中遇到意想不到的特殊情况并不 罕见,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生活实践,国家立法层面确立了许多补充制度,比如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可这样的制度在地方工作中还不完善。但显然地方政策的制定 和执行,也需要兼顾原则性和针对性,也需要想出办法、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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