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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20150521 劳企两利和为贵

焦点访谈时间:2015-05-21来源:央视网

劳动是财富和幸福的源泉,劳动者的权益理应受到全面的保护。但是因为我们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的主体和诉求越来越多元,劳动关系矛盾也 越来越复杂;生活中的劳动争议并不少见,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拿出更有效的办法,构成起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

曹力和戴阳喜都是江苏省句容市一家科技公司自行车厂的喷枪工,今年一月,因为要求增加工资的事他们和企业发生了争执。

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成效显著。但由于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经济转型期和劳动关系矛盾多发期。

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是: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 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 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文件中还强调要依法保障职工五项基本权益: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休假的权益;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益;享受社会保险的权益; 获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益。

应该说,保障职工的五项基本权益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但在一些企业,目前,这方面还没有做到位。除了前面提到的自行车装配厂工人因为工资 偏低与厂方的纠纷之外,北京市一家投资公司的职工邱俊霖也遇到了单位没有按规定给他签订劳动合同和克扣工资的问题。为此,他找到了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要求仲裁。

那么,对于这些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意见中提出要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保障。

近年来,在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率先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江苏从2012年起就在全省范围内打造了劳动监察联动平 台,全面覆盖各类渠道接受的举报人投诉信息,实时接待,及时处理。2014年7月,又开通了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统一规范,协作处理各地的劳动 争议,到2015年3月,劳动监察联动平台共录入举报投诉9万多件,立案处理5万多件,争议调解平台也调解成功了近千件劳动争议事件。

有了相关机制和制度保障,即使问题发生,也能很快解决。前面提到的第一个案例中,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得知自行车装配厂工资纠纷问题后,立即启动三方协调机制,出面做双方的工作。

很快,工资纠纷得到了解决。前面提到的曹力选择了留下,而戴阳喜拿到了补偿金后,选择了离开。

而另一起发生在北京的劳企纠纷案件,邱俊霖也得到了劳动部门的仲裁支持,坚定了自己维权的信心。

对职工的依法支持,并不意味着忽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此,意见中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这四个原 则。一方面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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